来源:格式合同库 / 欣启旺/01-在线监测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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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水排污在线监测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XX公司水排污在线监测系统技术服务]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当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六、如有必要,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湖州 水排污在线监测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受托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XX公司新增水排污在线监测系统]项目(“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技术服务内容 1.1技术服务的目标:[加强对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的在线监察、监测、监管工作,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 1.2技术服务的内容:[站房监控配置服务、门禁安保技术服务、在线监测数据云专线/云集成服务、云网设的备安装、调试及智云护航维护服务]。 1.3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远程]。 第二条技术服务时间和地点 2.1技术服务地点:[XX]。 2.2技术服务期限:[3年]。服务期限内如出现任何设备问题、传输问题等影响实时检测或数据上传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到场免费消缺。 第三条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 3.2提供工作条件:[提供现场硬件安装的电源、机柜、管道等必要的条件]。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配合协助乙方提供在线监测接入的相关物理条件]。 3.4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根据乙方施工接入时间及相关条件]。 第四条合同费用 4.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 ]。 4.2 合同总费用由甲方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向乙方支付: (1)一次性支付 单个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单个项目费用。 (2)分期支付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4.3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4.3 若甲方存在欠费情况的,不论乙方开具发票和收费通知单的具体时间,乙方每次收到甲方付款按照甲方欠费的先后顺序自动抵充先到期的欠费,直至抵缴完毕。 第五条保密 5.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 5.2 本保密条款在服务期限内及服务终止后二年之内持续有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第七条验收 7.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甲方站房及机房现场设备安装调试通过甲方验收及平台数据顺利成功接入,达到相关政府部门要求]。 7.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站房内完成超脑 NVR、全彩枪机、PTZ 半球、全彩警戒球机,机房内完成门禁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通过环保 VPN 云专线将水/大气污染的在线数据实时接入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在线监测平台]。 7.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在线监测平台能实时监测到甲方单位的水/大气污染的在线数据]。 7.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在线数据监测上线截止日前验收;验收地点: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 第八条侵权处理 8.1如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指控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该方的专利或著作权, 乙方自费就上述指控自行和/或与甲方共同辩护,并支付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最终裁定的或经乙方同意的和解中包括的一切费用、损害赔偿金和合理的律师费用,前提条件是甲方: (1)就指控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2)容许乙方在辩护及任何有关的和解谈判中具有控制权,并配合乙方工作。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就侵权指控对甲方承担本条约定的上述义务。 8.2对因下列任何一项所引起的指控,无论本合同是否有其他约定,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甲方提供的被并入服务成果之中的任何东西,或乙方遵照甲方或代表甲方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规格或关于实施方法的指示而提供的任何东西。 (2)甲方修改服务成果。 (3)甲方将服务成果与非由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数据、装置或商业方法一起结合、操作或使用,或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利益发行、操作或使用服务成果。 第九条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9.1个人信息种类:[/];乙方处理数据和个人信息的期限为:[/];处理方式为:[/] 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处理方式。 9.2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处理个人信息已经向个人信息主体履行了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了其同意。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处理的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情况。 9.3 双方均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 9.4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性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乙方检查发现甲方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者就其向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未依法向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未取得个人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如果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整改或整改未达到乙方的相关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 9.5甲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甲方应当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个人信息主体、乙方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1]日,甲方应当按照合同总费用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费累计达[30]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追讨欠费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10.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费用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合同总费用的[1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4甲方数据属甲方所有,甲方应当负责数据备份,乙方对甲方数据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 10.5甲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进行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若乙方发现甲方有危害网络安全的事项等活动,乙方有权停止技术支持,并解除本合同不负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不予退还。 10.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乙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甲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乙方(含乙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谈涛]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2.1发生不可抗力。 12.2[/]。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及免责 14.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突发事件等,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尽快书面通知对方。在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因此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一方解除。 14.2如乙方根据政府管理部门要求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15.1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5.3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当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5.4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5.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当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关系。 15.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5.7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5.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14.7.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5.7.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电子邮箱:[/]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地址:[湖州市凤凰街道新湖路 189 号] 联系人:[谈涛] 电话:[手机号已脱敏] 传真:[/] 邮编:[/] 电子邮箱:[/]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5.8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报价单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本页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报价单 分项 序号 安装位置 名称 品牌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计 站房监控配置清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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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 1

2

3

4

5

传输专线 1

运维 1

集成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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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金额(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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