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格式合同库 / 湖州创欣/01-一般工业固废清运合同-2026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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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运合同

甲方:

乙方: 湖州创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织纺路1号C座 邮编:

邮编: 313000 邮箱:

邮箱:

税号:

税号: 91330502MA29KU958Q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甲方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一般固废”)委托给乙方进行清运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计价方式及要求 1、委托范围:甲方厂区内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附清单(根据实际计量方式选择)。 序号 种类 清运单价 服务内容 1 一般固废 元/吨 清运服务(不含装车) 2 … … … 备注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除外) 2、委托要求:甲方将委托范围内的一般固废交由乙方清运(不含装车,装车的责任、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授权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收运的一般固废进行对接联络选择合法途径进行处置。

•	委托处理量及处理金额预估(以下不同方式可选择)

按单吨结算项目,合同期限内,预估清运量 ,总计预估清运费用 元,最终以过磅的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其余结算方式项目,预估总清运量 ,总计清运费用 元,如清运量超出总预估量的,按 元/吨额外结算。

三、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 日止。届满后如仍需合作的,双方需协商一致后签署新协议。

四、清运费用调整及预付款 1、合同期限内如遇市场重大变化的,双方就清运服务费用可在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为预付款(如有),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内将预付款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五、付款方式 1、合同期内,每月26号到次月25号为一个付费周期,即乙方于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开具上一月度清运费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上一月度清运费用。 2、包年项目,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预付全年/半年费用,合计 元。

3、双方对账/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对账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号】
微信: 【微信号】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

乙方对账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号】
微信: 【微信号】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导致的对账延误或通知未能送达等不利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上述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甲乙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一方联系方式或联系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发生后立即通知其他各方,其他各方在变更通知送达前按原联系方式或联系信息发出的信息或文书仍为有效送达。邮件自签收之日或未被签收的自被邮政或快递部门退回之日视为送达。电子信息自发出之日视为送达。 4、对账方式。 每月 日前完成上月对账工作。 以乙方开具发票金额为准。 5、在合同期限内,若国家税务政策发生变化,乙方按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发票,不含税清运价格不作调整。 6、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
该款项用于担保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及其他履约责任。 若甲方发生逾期付款、混入危险废物、未按约定进行前期作业等违约行为,乙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应付款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 乙方扣除款项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扣除事由及金额。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至约定金额,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清运服务直至甲方补足。 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甲方无违约行为且结清所有应付款项的,乙方应在3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六、计量 乙方通过称重计量一般固废的产生量。双方约定本合同范围内固废运输,以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地磅过磅单为准。任何一方若对对方磅单数据有异议的,可依据双方共同确认的第三方磅单数据结算。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正常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委托乙方进行清运。 2、甲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乙方的清运过程进行监督。 3、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对一般固废进行源头分类、收集、打包、装运等前期作业,为乙方的清运作业提供便利。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在一般固废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需要以甲方名义进行办理的相关事宜。 5、甲方应提供或配合乙方调查有关企业内产生的一般固废的种类及数量,不得将合同外的生活垃圾、非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废液等其他各类不符标的混入裝车,若因上述原因造成运输、处理、固废时造成困难、事故、损失或责任的,甲方应负担全部责任(危废的鉴定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鉴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损失。 6、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乙方支付清运费用。 7、用于甲方厂区内一般固废源头收集所需设施设备的相关购置费用及运营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确保相应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满足一般固废运清运作业需要的前提下,可以灵活调整人员及设施设备在作业中的配置。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一般固废清运,避免污染事故发生。 3、乙方应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遵守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 4、乙方如不按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运输甲方一般固废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付款,乙方有权暂停清运,甲方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清运费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及逾期清运费。 2、甲方任意一次付款逾期【 】日及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除逾期违约金外,甲方应按合同预估总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将协议外的危险废物和废液混入装车,造成乙方运输困难的,累计超过3次以上(含3次),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预估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损失的,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根据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且任意一次乙方发现甲方上述行为的,乙方有权拒绝清运,并由甲方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4、如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进行前期作业(分类、收集、打包、装运)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经乙方3次催告后,甲方仍不进行前期作业或作业不达标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预估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5、合同期内,若此合同不符合环保等部门的相关政策,则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形成书面协议,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后作为本协议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一切通讯往来及文书送达,包括发生纠纷时法律文书的送达,除非一方提前以书面形式变更。邮件以签收之日或未被签收的自被邮政部门退回之日视为送达。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签订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 方:(章)

乙 方:(章) 湖州创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代 表:

代 表: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太湖新区支行 账 号:

账 号: 201000302692541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