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格式合同库 / 湖州创欣/04-劳务承揽服务合同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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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服务合同
甲方(发包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承包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 )作为项目发包方,乙方( )作为项目承包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就乙方以服务承揽方式承揽甲方公司保洁、司机等一线岗位等 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以下称“外包项目”)的内容具体详见甲方管理考核标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其中乙方外包服务人员是指乙方派出的符合本合同资格条件的、在甲方从事本合同规定的外包项目范围以内工作的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在劳动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各方面均隶属于乙方。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其与外包服务人员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得因与外包服务人员间就劳动法律关系或在其他方面的任何争议影响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二章 乙方对本协议约定项目的承包期限自本协议从 年 月 日开始, 于 年 月 日结束。 第三章 外包项目承包费用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外包项目承包费用标准按照乙方投入项目的工作量来计算,甲乙双方同意按自然月度作为正常的费用结算周期,每月20日前,乙方根据前一个月甲方确认的结算清单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度项目承包费用。 乙方单位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帐号:
第四章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外包项目的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服务规范、考评办法,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乙方承诺接受。服务规范、考评办法的解释权在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外包服务人员遵照甲方的服务规范和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2、甲方根据相关服务项目的质量考核指标要求,按月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3、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外包服务人员进行与服务项目相关的管理,并检查乙方外包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包括上、下班记录、服务情况、违规违纪情况、受表扬、被投诉等。 4、甲方有权检查外包服务人员的有关资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学历证明等。 5、甲方要求乙方外包服务人员统一制作证件和工服的。 6、在提供项目外包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或资料开发出的任何成果归甲方所有。 7、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整改的结果或整改措施回复甲方。 8、在外包服务实施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工作指导,配合乙方履行职责。
第五章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派出外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外包服务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 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2、乙方完成外包服务项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及 甲方有关规定,规范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 3、乙方应按照甲方服务需求和标准提供外包服务人员,外包服务人员必须通过乙方的岗前公共职业培训,且具备甲方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岗位要求。乙方可要求甲方协助对新上岗的外包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以及服务资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乙方应予以更换。 4、乙方负责为乙方外包服务人员依法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在外包服务人员的聘用、辞退、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奖惩升降、劳动保护等事项上依法保证乙方外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按时、 足额为外包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持外包服务人员的稳定性。 5、乙方与外包服务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时,乙方应直接与外包服务人员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 相关责任,处理好纠纷,以免影响甲方的外包服务工作。 6、外包服务人员因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外包服务人员的经济补偿等由责任方承担。 7、乙方应教育、督促乙方外包服务人员在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 时间完成相应服务工作,服从甲方人员与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甲方业务的正常进行。 8、乙方应教育、督促外包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保证甲方业务利益不受损失,对甲方各类客户的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如乙方外包服务人员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经济损失的,或其违法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项目经理应做好项目外包服务人员工作现场的管理,协调及处理甲乙双方与外包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和协调甲方与外包服务人员之间的工作管理纠纷。 10、乙方外包服务人员从甲方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和其他物品,由甲方负责登记管理,在员工离职时,由乙方负责协助收回交还甲方。 1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务人员有关资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 学历证明。 1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签订前的各项方案)。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的约定, 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 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支付外包费,每迟延支付一天,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未支付金额2‰的违约金,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支付派出甲方外包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等福利的,逾期 10 日以上的,甲方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5、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一切通讯往来及文书送达,包括发生纠纷时法律文书的送达。上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视为变更未发生。以邮件寄出的自被签收之日或未被签收的自被邮政部门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以数据电文发出的自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发出并进入对方信息系统之日视为送达。 双方 指定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甲方
乙方
第七章 合同变更和终止
1、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变更合同。 2、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终止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八章 附则 1、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 并作为依据。 3、本合同有关附件及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终止之日失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